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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溟话娱-第321期 如无书面合同,剧组人员如何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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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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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书面合同,剧组人员如何讨薪?
【原创】文/汐溟
剧组工作人员若无书面合同,在被欠薪时必将限于被动局面。薪酬劳务费的主张应以合同为依据,无书面合同时若片方认可则无碍,如不认可,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需要提起诉讼时,无书面合同不但无直接证据证明劳务合同关系的存在,更无法证明劳务费的金额及支付条件。无书面合同给剧组人员讨薪带来障碍。但无书面合同并非无法主张权利,剧组人员仍有获得劳务费的可能。
剧组工作人员与片方无书面合同的原因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劳务费金额较低,片方签合同的审批流程又较为繁琐,双方同意以口头约定为准。这种情形中,剧组人员与片方之间有一定的信任基础。第二种是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只是书面合同由片方单方持有,剧组人员无书面合同。第一种情形下因双方有信任关系,多数情形下不易产生纠纷,即便有纠纷,也可协商解决。第二种情形下出现纠纷的概率较高,且确实举证困难。
与剧组人员主张的劳务费相关的事实有二:剧组人员与片方之间存在聘用关系;片方承诺了劳务费的金额及支付期限或条件。前者用于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后者用于证明剧组人员劳务费的请求具有合同依据。
书面合同是证明前述事实最直接和最重要的证据,但并非唯一证据。如无书面合同,如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前述事实,剧组人员也可实现讨薪目的。
首先,剧组人员为片方提供劳务,如参与造型、摄影、服装或美术等工作,只要该事实发生,总会留下痕迹,也总能找到证据。比如,影片的开机仪式、杀青仪式等会有剧组照片;剧组工作中有剧组沟通群;工作中需与其他剧组人员协作等,对于讨薪者的工作内容能够确定,证明剧组人员为片方提供过劳务的事实不难举证。更为重要的是,片方通常不会否认讨薪者为剧组工作人员的身份,一般会承认接受过讨薪者劳务的事实。双方对劳务合同关系存在的事实多无争议。
其次,举证难点在劳务费金额。剧组人员如签订有书面合同,只是该合同由片方持有,但签约前片方一般会将模板发给剧组人员,要求剧组人员填写个人信息,然后发给片方。双方在合同的沟通中会留有合同文档,文档一般会有劳务费的金额及支付期限等,虽未盖章,但能证明双方对劳务费金额的约定。如文档过期或清除后无法打开,但双方对劳务费在微信中也会有所提及,通过微信沟通记录也可印证。退一步讲,即便前述所有证据都无法提供,在讨薪时剧组人员也会提出劳务费的金额,一般情形下,片方对此也有直接回应。个别情形下,也可能留有邮箱记录或录音记录等证据。
最后,不确定空间在交通费、餐费等费用。如涉及出差,会产生交通费,有些时候费用还不低,在劳务费不高的情形下,交通费与劳务费的占比较高,这部分费用能否被支持对剧组人员有重要意义。前述所涉证据多只会提及劳务费,对于其余费用较少涉及,剧组人员基本很难提供证据证明片方曾承诺交通费及其他必要费用由其承担,或者双方对此曾有过相关约定。而对于行业惯例,剧组人员也不易证明。所以,劳务费主张易被支持,而其他费用则较为困难。
本文关联案例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民初32513号民事判决书